上海小夫妻在卫生间中毒身亡,一审判房东赔偿5万,二审明日开庭

肖名远 赵德龙

一对年轻夫妻2019年在上海的出租屋中离奇身亡,后经上海警方侦查,二人系吸入硫化氢气体中毒所致。女方父母将房东告上法庭,请求判赔99.3万余元(此前报道http://jms.ctdsb.net/jmythshare/#/index_share?contentType=5&contentId=1340972)。今年6月,女方父母接到法院判决书,一审法院认为,年轻夫妻死亡由多种原因综合促成,确定由房东赔偿5万元。

9月5日,遇难女子母亲张女士告诉,她们认为房东未能提供适住、安全的房屋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当的侵权责任,因此一审后提出上诉。9月6日,该案二审将在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小夫妻在卫生间身亡,祸首为硫化氢

据女方父亲江先生介绍,2019年,他23岁的女儿江彩凤和24岁的女婿曹道军在上海做奶茶生意。女儿女婿老家都是安徽颍上县人,亲家老两口在上海做干货生意,和江彩凤、曹道军租住在一起,租的是房东胡某位于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一处两室一厅房子。

江先生回忆,据后来亲家母讲述,2019年8月11日中午,小两口的奶茶店还没开门,亲家母便发信息给女儿,让小两口一起到干货店吃午饭。但小两口一直没来,等亲家母回到家中,才发现两人昏迷,最终没抢救过来。经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鉴定,江彩凤的死亡原因系吸入硫化氢气体中毒死亡。

2019年11月5日,上海宝山区成立由消防、房管、公安等部门组成了联合调查组对本案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认为硫化氢的由以下四个因素综合造成:一、酸性雨水造成;二、台风搅动造成;三、居民因冲洗马桶造成;四、事故马桶由于水封较低存在缺陷。

2019年此事发生后,女方父母将房东告上法庭,请求判决房东赔偿死亡补偿金等各项费用合计99.3万余元。今年1月4日,该案在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开庭,从女方家属处获悉,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一审判决书显示,一审时,死者家属以生命权纠纷为由,请求法院判令房东胡某赔偿包括死亡补偿金、丧葬费等各项损失共计约99余万元,赔偿金额后又更改为116.7余万元。

9月5日,江彩凤母亲张女士告诉,今年6月他们收到一审法院判决书,法院认为本案悲剧的发生由酸性雨水、台风搅动、冲洗马桶及马桶水封较低四种原因综合促成具有高度盖然性,涉案房屋马桶水封过低对事件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影响。但房东胡某作为承租方,为出租方提供马桶仅为日常生活所需,硫化氢本身并非马桶所能产生,且涉案租赁时间较短,胡某获利亦较少,故法院综合考虑马桶水封对事件发生作用力的大小、涉案租赁合同的实际情况及原告所主张各类损失的合理性,酌情确定由胡某赔偿江先生夫妇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属丧葬费范畴)、精神抚慰金及律师费共计5万元。

一审判房东赔5万元,二审即将开庭

张女士表示,对于一审她们已提出上诉,二审将于9月6日在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女士代理律师周兆成也向证实,二审将于6日下午3时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线上公开开庭。

张女士称,她们提出上诉的原因在于,她们认为房东对于悲剧的发生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房东胡某提供房屋所安装的马桶年久陈旧失修、马桶水封过低是导致女儿死亡的主要原因。据张女士提供的民事上诉状显示,她们认为一审法院酌定赔偿金金额过低,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支持上诉人一审诉讼求情。

周兆成律师表示,由于死者生前租住房东胡某房屋,双方存在租赁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出租人具有提供安全、适住房屋给承租人,并维修屋内设施的义务。“本案中,由于涉案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房东不应该将其对外出租,或者排除安全隐患后才可以对外出租。但是被告并没有履行以上义务,所以作为原告律师,我们认为房东应该为此承担责任。”周兆成说。

同时,周兆成律师希望提示一下房屋出租单位,出租时务必保证房屋处于适住状态,并且定期检修房内设备,及时回应租户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对于租户来说,入住时,也一定要检查屋内设施,及时提出告知房东整改。特殊情况下,房东不作为时,租户也有权退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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