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士集團創辦人周亦卿2018年與世長辭,2015年遺囑將名下1.89億股其士股份悉數交予五女周蕙蕙繼承。長女周莉莉入稟挑戰2015年遺囑有效性,要求以2009年遺囑作準。五女周蕙蕙今出庭作供時坦言,父親周亦卿「個個(子女)都錫」,但確會偏心,而父親曾對七子周維正(Oscar)的營商手法及處理家庭事務的方式感到不滿,眾姐姐均曾與七子坦誠溝通。她得知父親給予她的遺產比其他姐妹多一倍,而且七子沒有分得任何遺產後,「第一時間諗爸爸係想我睇住Oscar」,故她自發把所得遺產的一半給予七子。
父親「個個都錫」但確有偏心
原告為長女周莉莉(Lily),由資深大律師沙惜時代表;被告為五女周蕙蕙(Violet,藝人吳家樂的妻子)及六女周薇薇(Vi Vi),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代表。
周亦卿於2015年10月所訂立的最後一份遺囑,由其妻子宮川美智子、五女周蕙蕙及六女周薇薇作為遺產執行人及受託人,周亦卿夫婦持有的其士集團逾62.76%股權(即1.89億股份)全數交由五女周蕙蕙繼承。「其他財產分10份」,妻子分得3份,長女周莉莉、二女周蕙禮、三女周惠苓(Lina)、四女周蕙芝(Lisa)、六女周薇薇各分得1份,五女周蕙蕙分得2份。七子周維正(Oscar)沒有分得任何遺產。
五女周蕙蕙今出庭作供指,父親周亦卿對所有子女皆疼愛有加,盡量做到一視同仁,「個個(子女)都錫」,但「的而且確會偏心」。她坦承與長姐及七弟有年齡差距,她與七弟周維正就相差七歲,關係相對不太緊密,但「我會覺得我永遠都係佢家姐,佢永遠都係我細佬」,故她「作為家姐會睇住細佬」。
五女周蕙蕙指當年周維正「同爹哋做嘢有啲拗撬」,令她印象深刻,她也承認父親生前對七子於業務手法及處理家庭關係上的作風頗有不滿。眾姐姐有時會要求弟弟按傳統規矩改善言行,對周維正稱:「有啲傳統嘅嘢規矩嘅嘢你做得唔好」,而姐弟間維持著坦誠溝通,但姐弟間的溝通沒有向父親匯報。
自發分一半遺產予七弟
周蕙蕙在得知父親2015年遺囑內容,她比其他姐妹獲分多一倍遺產,而七弟卻分文未得,她「第一時間諗爸爸係想我睇住Oscar」,故她自發把所得遺產的一半給予七弟。周蕙蕙表示已決定將繼承遺產的一半轉交給Oscar,此舉純屬其個人意願,與父親生前的任何指示無關。對於父親為何在眾子女中唯獨給她多一倍遺產,周蕙蕙指「我只知依個係佢嘅決定」,「我知佢知我誠實」,但她也沒有想過她為何比其他兄弟姊妹更值得獲分多一倍遺產。
周蕙蕙指父親將所有其士股份留給她,她認為父親想她「幫Oscar keep住(股份)先」,她只認為自己是代七子周維正保存股份,但沒有想過以信託形式保存股份。對於周莉莉曾引述七弟稱,周蕙蕙說過有權決定會否把所有其士股份給七弟,周蕙蕙立即否認她曾作出此言論。
周蕙蕙在庭上詳述其成長背景及加入其士集團的過程。周蕙蕙於1969年在日本出生,其後曾在香港就讀小學及中學,隨後赴英國布裡斯托私立寄宿女校Badminton School修讀一年。1983年隨家人移民加拿大,並在當地完成高中學業。她其後先後入讀英屬哥倫比亞大學(The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貴湖大學(University of Guelph)及西門菲莎大學(Simon Fraser University ),主修科目為物理、有機化學、生態學、動物及農業科學等。
否認父贈所有股份不符謹慎性格
她於1991年應父親周亦卿的要求中斷加拿大的學業回港,並在香港浸會大學繼續學業。此後,她曾短暫回到加拿大從事酒店前台工作,並修讀了地產相關課程。1997年,周蕙蕙再受父親召喚回港,正式以「主席助理」的身份簽約加入其士集團,月薪為2.2萬元,與另外三名秘書共用一間辦公室。
周蕙蕙憶述,當時其職責主要圍繞父親的私人及家庭事務,包括代筆社交書信等,較少涉及核心業務。她從沒有參與過公司會議,只會參與周家的家庭會議。她曾奉父親之命參與九江酒店項目,並隨同事赴北京餅店學習營運,但該餅店業務並未延續。
原告方質疑周蕙蕙缺乏管理或控制大型上市公司的履歷與經驗,過往學業亦與公司經營無關,周蕙蕙坦言過去確實未曾擔任管理職務,「我同意我無管理過⋯⋯但沒經驗唔代表我管理唔到」。針對父親將所有股份全數交予她一人,而非採取信託形式管理,原告方質疑此舉與周亦卿以往謹慎的性格不符,周蕙蕙表示不同意。
周蕙蕙在庭上指,父親生前多次表明「寧願做牆紙啲股票都唔會賣」,意願非常清晰,希望將其士集團的控制權穩固地留在周家,確保集團不會落入外人之手。周蕙蕙指,即使父親生前曾與她和六女周薇薇諮詢會計師事務所意見,但主要討論家庭財富規劃,沒有十分清晰地討論成立信託。
案件編號:HCAP2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