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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人到元朗搶劫 有女事主被迫吃草遭陌生男舔下體 兩男女罪成

騙人到元朗搶劫 有女事主被迫吃草遭陌生男舔下體 兩男女罪成

六旬司機與一名年輕女子涉嫌串謀他人,誘騙多名人士到元朗僻靜處,再由另外數名男子毆打,及誣蔑他們欠債並拍下他們的裸照及搶劫。本案涉及3男1女事主,有人應網上求職廣告,或是用交友程式時被誘見面而被展轉帶到現場。案中唯一女事主則為追討報酬時遭人帶到元朗一涼亭,她除了被多男迫脫光衣服自慰,並遭同被騙到現場的陌生男事主,眾人更迫男事主當眾舔女事主下體。

兩名男女被告被指有份接洽及載涉案的事主,他們否認串謀搶劫,4女3男陪審團退庭近兩天,一致裁定女被告2項搶劫及1項企圖搶劫罪成,任的士司機的男被告脫搶劫罪,但交替控罪勒索罪成。法官譚輝豪把案件押後到7月6日判刑,期間被告還押。

男被告涉1罪 女被告涉4罪

男被告麥劍文(65歲,的士司機)和女被告侯恩琪(23歲),同被控一項搶劫罪,指他們和其他人於2020年11月22日,搶劫馮姓事主一部流動電話、5張銀行卡,以及趙姓女子戶口的3.79萬元。

女被告另被控1項搶劫和2項企圖搶劫罪,指她和其他人於同月20日,搶劫陳姓事主一個銀包、兩部流動電話、一張銀行卡和其戶口內的7萬元;及於同月22日企圖搶劫X和伍姓事主。

已有兩男認搶劫罪囚5年8月至9年

同案另兩男被告:陳逸衡(26歲)、梁俊華(26歲),早前已承認搶劫、企圖搶劫和勒索等罪,去年分別被判囚9年半和5年8個月。另一名女被告張毓嬋(27歲)提供戶口以洗黑錢26萬元,她承認兩項串謀洗黑錢罪,被判囚1年10個月。

男被告涉在其中一案載事主到元朗

控方開案陳詞指,審訊共涉4宗搶劫和企圖搶劫案,女被告曾和多名事主見面,然後一同乘搭的士到元朗偏僻處。事主到埗後被多人襲擊,眾人繼而遭搶劫或企圖搶劫。男被告只涉其中一件搶劫事件,曾開的士接載馮姓事主。

陳事主看網上廣告應徵時被騙

陳姓男事主於審訊時供稱,在2020年11月19日看到一個日薪700元的網上招聘廣告,遂根據資料致電一名叫「Feebee」的女子。兩人翌日晚上9時許,在元朗水邊圍邨見面。「Feebee」稱要乘的士到一個地方見她的老闆,兩人遂乘搭一輛市區的士,約10分鐘後到達元朗大江埔村關帝廟外。

到埗後遭拳打腳踢及被屈欠債

陳稱下車後,遭一名男子拳打致倒地。多名男子繼而對陳拳打腳踢,亦有人以木棍襲擊他,「Feebee」則站在一旁觀看。此外,當時有人誣衊陳欠他的款項。

被迫脫光衣服包括內褲後被拍裸照

陳續指,該些人取去其銀包和兩部電話,又迫他脫去衣服,包括內褲,有人用手機拍下陳的祼照。此外,陳按指示致電一名姨姨,著她轉帳款項至陳的戶口,他亦被要求說出提款卡密碼。「Feebee」和另一名男子取走他的提款卡後,乘的士離開,其後折返。最後,陳被套上眼罩和帶上的士,離開現場。此外,他的姨姨把7萬元轉至其戶口,該些款項之後遭提取或轉走。

女事主X遭拖欠報酬而被引到元朗

女事主X供稱曾替一名叫「阿B」的人工作,但被拖欠部份報酬。至2020年11月21日晚上,她按「阿B」指示到元朗西鐵站,並登上一輛的士,當時女被告已坐在後座。

X認出女被告是帶她到涼亭的女子

X指女被告在車程上向她稱:「等一陣就可以攞到錢。」約10分鐘後,的士駛至一個涼亭,X見到多名持棍的男子步向的士,她不肯下車,有男子打開車門把她拉下車,女被告亦推她。X下車後,的士和女被告便離開。

未能借錢被迫吃草

X指,現場5名男子把她帶上山,到達一個平地。眾人開始襲擊X,其中一名叫「志文哥」的男子掌摑她。她被下令跪下後,遭一名男子踩背。眾人又聲稱「玩個遊戲」,給予她三個打電話的機會,致電親友索款。X又稱,該些男子指責她令他們的老闆投資失利,因此需要賠償。X否認其事,仍被迫致電上司、父親和一名朋友,求借5萬元均不果。X因未能借錢,被迫吃草。

指眾男曾恐嚇要帶他們回內地賣器官

其後,「志文哥」要她脫下所有衣服自慰,然後拍下照片和影片,才讓她穿回衣服,但不許她穿內衣褲。拍攝後,另一名男事主被押上山並遭毆打致流血。眾人又威脅X和該名男事主,若兩人未能付錢,便會送他們至內地,賣掉他們的器官。

男事主在眾男威迫下舔X下體

X續指,有男子要X脫褲,和迫令她不相識男事主舔X下體,期間有人拍攝。此外,該男事主當時亦盡力向他人借款,但X不記得他是否借到錢。

至凌晨約4時,一輛的士扺達,司機和車上的女被告下車。X則被蒙眼和帶上的士,離開現場。根據控方案情,X所指的男事主為其中一罪所指的一名伍姓事主。

尚有一男事主透過交友程式認識女被告

案中另有一名馮姓男事主是透過交友程式認識女被告,兩人在旺角酒吧飲酒後,女被告著馮送她回家時,兩人登上的士,女被告從而把馮帶到僻靜處,馮到埗後遭毆打和搶去,並被取提款卡提款。馮最後由男被告駕駛的士載走。

案件編號:HCCC410/2023

新闻记者 /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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