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大學時任講座教授劉紅斌涉收受4萬元,以協助友人的兒子入讀科大環境健康相關的碩士課程,並向兩名同系負責收生同事發共6千元紅包作為「辛苦費」,惟同事其後向校方舉報揭發事件。劉早前認罪收賄及行賄等3罪,案件今(28日)在觀塘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判刑時,斥被告的行為破壞科大的聲譽,對收生系統造成不公,惟考慮到被告對其專業領域作的的貢獻,願意協助廉署調查,綜合所有因素後,判囚20周。
劉收賄另圖行賄兩職員
被告劉紅斌,63歲,案發時為科技大學海洋科學系講座教授,他承認1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及2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指劉紅斌身為公職人員,串謀林珮玲於2025年3月2日至同年5月12日,使劉收取林4萬元報酬,作為劉助林正曦獲科大取錄為理學碩士(環境健康及安全)課程的學生。劉另承認於同年5月23日,向同的講師梁瑞宜,及項目主任麥倩儀,分別提供5000元和1000元利是,作為助林正曦獲取錄的報酬。
被告與另兩職員負責收生事宜
案情指,被告日一込科技大學海洋科學系講座教授,他與同系講師梁瑞宜一同有份處理該系2025/2026學年度,理學碩士(環境健康及安全)課程的收生,負責審批及與申請人面試。梁和項目主任麥倩儀負責篩選申請人,及處理入學行政工作。該課程要求申請人有認可大學學士學位,要是與生命科學、化學、環境科學或相關學科,且不低於第二級榮譽,總平均成績點(GPA)不低於70%的成績,並須滿足一定的英語程度。
劉明知申請人學歷不符仍要求安排面試
林正曦是深圳某大學的四年級生,主修讀汽車服務工程學士課程,他想申請科大的碩士課程。2025年3月,一名女子向劉紅斌稱,若林正曦獲取錄可給劉數萬元。劉在同年4月7日雖然梁指林正曦的學歷和工作經驗與課程無關,但劉仍叫她安排林面試。
劉不理梁的憂慮著收他吧
林正曦獲安排在同年4月14日到科大面試,面試前劉叫梁:「讓他(林)好過些。」梁對林的英語水平有憂慮,擔心他或未能畢業,劉卻說:「我們收他吧。」梁出於尊重打高了分,林最後獲有條件錄取。
林支付課程訂金後劉戶口有4萬入帳
劉同月24日有追問林正曦的取錄情況,又透露若林獲錄取,將獲得友人的紅包。科大於5月1日向林發出有條件錄取通知,劉數日後獲告知林正曦的紅包已到。林正曦支付課程訂金後,劉的銀行戶口入帳4萬元入帳。
劉給兩同事紅包稱是辛苦費
劉在5月23日向梁和麥分別給紅包5千及1千元,稱是「辛苦費」。梁相信是助林正曦獲取錄的報酬,即報告事件並上繳現金,麥亦在同日上繳該紅包。
涉案申請人最終沒有入學
劉早前情稱沒有主動索款,因與朋友有多年交情,不情願地接受。他又指雖然科大行政系統的誠信受本案影響,但認為傷害有限,涉案學生最終未有入學。
同案另一女被告林珮玲,60歲保險中介,亦被控一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林申請押後至6月24日,以讓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林准繼續保釋。
案件編號:KTCC492/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