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籍男律師涉多番在港食「霸王餐」,他涉連日港九多間食肆,包括港九的香格裡拉酒店的餐廳用餐後,聲稱要往提款,或訛稱是酒店住客,可享免費早餐等為人,逃離現場不付款,有餐廳經理追著他,卻被他毀掉終端收款機及手機。男律師今(5日)在東區法院再承認4項不付款而離去及2項刑事毀壞罪,涉款2039元。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指被告已有前科,考慮本案持續發生,案情嚴重,判他入獄6星期,但准緩刑18個月,另要他賠償毁壞物品1.2萬元。
被告欠款的餐費共2039元
被告Monkivitch Samuel Anthony(澳洲籍,50歲,律師),被控4項「不付款而離去」罪,控罪指他於2026年4月24日至5月5日期間,在香港香港島中環「瓊天食堂」、港島及九龍香格裡拉大酒店「Cafe Kool」以及灣仔「一遊」,明知須為共價值餐費的2039港元即場付款,或明知需付款仍離開。
被告另被控兩項「刑事損壞」罪,指他於2026年5月4至5日間,分別在太古廣場港島香格裡拉大酒店,及尖沙咀漆咸道南100號香港歷史博物館外,無合法辯解而摧毀屬於 「Shangri – La International Hotels(Pacific Place)Ltd」的銷售點終端機及譚卓謙的一部iPhone15 Pro Max電話。
稱要往提款卻上車離開
案情指,在2026年4月24日晚上12時左右,被告在中環的「瓊天食堂」用餐,其後聲稱要前往附近提款,以支付284元的款項。餐廳的員工緊隨被告,惟被告上車逃離現場,餐廳報警處理。
訛稱酒店住客可享免費早餐
至2026年5月4日,被告在港島香格裡拉大酒店內的「Cafe Kool」享用自助早餐,其後訛稱他因預訂房間可免費用餐,因此未有支付約437元的款項而離去。惟酒店核對後,發現酒店並無他的預訂記錄。餐廳經理手持終端收款機尾隨被告要求他付款。二人糾纏間,被告把該機器摔向地面及逃走。餐廳報警。
訛稱回酒店取款逃走
同日傍晚,被告在灣仔「一遊」餐廳用餐後,嘗試以電子支付方式付款但失敗。被告要求返回酒店取現金,遭餐廳經理拒絕。被告最後在未支付567元的情況下,便逃離現場。餐廳經理試圖追趕不果,於是報警。
經理追付款遭被告摔壞手機
翌日中午,被告再到九龍香格裡拉大酒店的「Cafe Kool」用餐後,聲稱要提款支付約750元的賬單。餐廳經理跟隨被告,但他一直在附近徘徊,無意提款。餐廳經理致電同事求助,期間被告推開經理的手,令其電話摔在地上,使手機鏡頭損壞,最後餐廳報警處理。
警方在東區法院門口拘捕被告
被告於今年5月因另一宗涉食「霸王餐」及接受按摩服務不付款的案件,在東區法院認罪被判罰款。警方翻查閉路電視後確認被告身份,待他在該案後離開東區裁判法院時,在法院門口拘捕被告。被告警誡下保持緘默並在翻譯的協助下否認犯案。
案件編號:ESCC1144/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