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角咀周四(21日)晚上7時許,一名16歲非華裔少年騎電動單車至埃華街57號對開時,疑收掣不及撞倒正在過路的老婦,傷者清醒頭部流血送院。經初步調查後,警方以涉嫌「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未有登記及未持牌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及「不小心駕駛」拘捕該名巴基斯坦籍少年。
據知,被捕少年持香港身份證。他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6月中旬向警方報到,人員亦扣查一輛涉案電動單車。
事件發生於周四晚上7時27分,當時一名16歲非華裔少年騎電動單車沿埃華街北行,途至近大角咀道大同新邨大方樓對開時,撞倒一名83歲周姓老婦。傷者頭部流血,清醒由救護車被送往廣華醫院治理。
有目擊者在社交平臺發文,稱「聽到好大一聲,就見到婆婆扒在地上流血‥‥‥左額流好多血」,而涉事非華裔男騎手圖逃離現場,多名路人上前追截,將其連人帶車拉跌制止。現場圖片可見,老婦倒臥路中,地面遺有血漬;多名熱心市民上前施援;涉事電動單車翻倒馬路中。
警方重申,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有機會造成致命交通意外。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一經定罪,除罰款外,更有機會被取消駕駛資格。
警方亦提醒市民,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單車徑及行人路上使用,市民必須遵守相關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