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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婦涉向鄰居家扔糞便 辯方:無經化驗不能確定是糞便

主婦涉向鄰居家扔糞便 辯方:無經化驗不能確定是糞便

一名主婦涉向鄰居的冷氣槽扔糞便等污物,被控刑事毀壞等兩罪。辯方指出無人檢取過污物化驗,不能確定是糞便。受影響的鄰居則指雖然無觸碰過污物,但從顏色及氣味可分辨是糞便。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定表證成立,押後至7月15日裁決。

59歲被告孫兆芳報稱為家庭主婦,被控於去年5月31日無合法辯解而損壞鄰居的閉路電視攝像頭。另外,她被控去年6月6日至7月13日之間,將糞便、其他髒物、發出惡臭或令人厭惡的物品,抛擲或放置在筲箕灣道某大廈單位的冷氣機上。

新闻记者 /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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