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歲男警涉去年 12 月在尖沙咀警署內非禮一名女子,今年 3 月被起訴。案件周二(19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辯方透露,男警擬不認罪,並確認將以事主誣告方向抗辯。
控方表示,將傳召 8 名證人,包括事主及一名新近的投訴人。署理主任官黃雅茵批准案件押至 6 月 26 日作審前覆核,屆時正式答辯,並排期 8 月 12 日開審。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辯方:抗辯方向為事主誣告
辯方指,被告準備好答辯,擬不認罪。控方指,審訊時料傳召 8 名證人,包括事主與一名新近投訴人,其中事主會透過視像方式作供,其餘 6 人則應辯方要求傳召。
辯方表示,該 6 人均為警員,會講述案發時事主的態度及神情。署理主任官黃雅茵問,辯方抗辯方向欲指向事主誣告?辯方確認。
另外,辯方希望可於 6 月 26 日作審前覆核,排期 8 月 12 日至 14 日審訊,獲裁判官接納。官指,會在審前覆核處理正式答辯,被告可以原有條件保釋。
控罪指案發在警署內
被告伍嘉威(41 歲,警員),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指他於 2025 年 12 月 20 日,在尖沙咀警署 227A 室內猥褻侵犯另一人,即 X。
警方早前口頭回覆《法庭線》指,該名男子是警務人員,最後駐油尖警區,現已停職。
KCCC680/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