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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卓興辭職但要求8月底始生效 新會商會中學校董會不接受:即時解僱不予代通知

李卓興辭職但要求8月底始生效 新會商會中學校董會不接受:即時解僱不予代通知

屯門新會商會中學校長李卓興於新加坡發生爆粗事件後,上月底向校董會請辭校長一職。新會商會中學辦學團體及新會商會中學法團校董會今日(3日)發表聯合聲明,證實已即時解僱前校長李卓興,原因為其在境外交流團期間的行為嚴重違反教師專業操守。

辦學團體確認李卓興粗鄙行為嚴重違反教職人員專業守則
辦學團體及法團校董會分別於2026年5月29日召開緊急會議,審視李卓興在2026年5月22日於新加坡交流團期間的行為。據網上流傳短片、相關傳媒報道,以及法團校董會與李卓興及隨團教師的面見紀錄,辦學團體確認李卓興的粗鄙行為嚴重違反教職人員專業守則,尤其抵觸教育局於2022年發出的《教師專業操守指引》第三條「以身作則」的要求,作出令教師專業形象受損的行為,損害家長及社會人士對教師的信心。

聲明指出,李卓興身為校長,社會及家長對其以身作則的要求及期望更高。其行為不僅破壞學校聲譽,亦貶損辦學團體多年來興學育才的努力。

法團校董會: 若李卓興8月31日前仍任校長  將嚴重影響學校正常運作
法團校董會透露,曾於5月28日收到李卓興的辭職信,生效日期為2026年8月31日。然而,辦學團體商討後,指示法團校董會即時解僱李卓興,免去其在新會商會中學的一切職務。隨後的法團校董會會議決定不接受其辭職申請,認為若他在本年8月31日前仍擔任校長,將嚴重影響學校正常運作,令校內師生無法盡快重新出發。因此,法團校董會跟從辦學團體指示,引用《僱傭條例》第9條(僱主有權無須給予通知而終止僱傭合約),即時解僱李卓興及免除其所有職務,不須給予通知或代通知金。

副校長陳慶冲即日起擔任代理校長
法團校董會同時宣布,副校長陳慶冲即日起擔任代理校長,直至另行通知。此外,法團校董會將成立校長遴選委員會,招聘校長繼任人。

就李卓興在新加坡的粗鄙行為引起不安,法團校董會向香港及新加坡各界人士衷心致歉。法團校董會已指示學校持續留意學生及家長的情緒,有需要時給予適當輔導。

新闻记者 /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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