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性侵兒童前科的24歲男補習老師,涉在為6至7歲男童補習時,以口罩蒙住男童的雙眼要求他口交。男童投訴後,父母安裝閉路電視監察情況及揭發事件。補習老師早前承認「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等共9罪,案件今(27日)在荃灣法院(暫代區域法院)判刑。法官譚思樂斥責被告行為自私,他不但持續犯案,行為更是變本加厲,最終判他監禁54個月。法官又寄語被告要改過自新,遠離誘惑。
被告吳天宇(24歲,補習老師)承認9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控罪指,被告於2023年8月9日至2024年4月10日,在九龍城某單位內,向年齡16歲以下的男童X作出嚴重猥褻的行為。
法官斥被告自私 低估了事件對事主造成的傷害
法官譚思樂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在案發時是大學生,自2023年起擔任補習老師。譚官指,本案非單一事件,被告持續犯案,亦低估了事件對事主造成的傷害,斥其行為自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