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署揭發「鑫鼎鑫」涉以不實資料奪得政府辦公室飲用水合約,經營該公司的61歲男子被控欺詐罪,今(27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申請保釋覆核被拒,須繼續還押。
男子保留8天保釋覆核權利,案件續押後至11月11日再提堂。
61歲被告呂子聰報稱商人,今日無聘用律師,自行押解出庭和陳辭。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聽畢控辯雙方陳辭後拒絕保釋覆核,被告繼續還押候訊。
控罪指出,被告於2025年4月25日在香港意圖欺詐並藉作欺騙,即向香港特區政府轄下政府物流服務署人員虛假地表示,即就「向多個政府部門供應瓶裝飲用水」投標所提交的資料及證明文件均屬真實、完整及準確,虛假聲稱其公司「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向各政府部門供應由「樂百氏(廣東)飲用水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生產的瓶裝飲用水,並藉此意圖中標,誘使政府物流服務署作出作為,即向「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批出價值5294萬元的標書,而導致「鑫鼎鑫」獲得利益,即得到價值5294萬元的標書。